successfulzgy 发表于 2013-1-23 23:29:06

皖江境内自然人可以与外商合资合作

皖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试验区试点
境内自然人可以与外商合资合作

 从芜湖市商务局获悉,根据省工商局、商务厅日前联合出台的新规,1月4日起,境内自然人可以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试点同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举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省工商局和省商务厅日前联合发布《境内自然人在皖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试验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试行办法》,规定允许中国境内自然人在皖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试验区试点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举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投资属于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的项目。
  据悉,2012年,我市实际利用外资13.4亿美元,增长27.1%。《试行办法》的出台,是省政府推动皖江示范区和合芜蚌试验区建设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突破了原有的相关规定。在当前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新规将有利于扩大芜湖民间资本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合作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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