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nanfeng 发表于 2020-1-17 23:22:43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可由第三人代还吗?条件是什么?



发生借贷关系后,债务人应当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偿还债务,但是有时候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这时,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其债务吗?有什么条件?我们一起看下文了解。


一、他人代为清偿债务要符合什么条件?

代为清偿也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适用,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依合同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果债务属于专属型的,则不允许进行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但该约定必须在代为清偿前,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如果代为清偿有违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或诚实信用,对债权人、债务人或社会有不利的影响或代为清偿违背其他强行性规范时,债权人就有权拒绝受领代为清偿,债务人也有权提出异议,不发生清偿的效力。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愿。


二、代为清偿与代理清偿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代理清偿系基于代理人与债务人之间代理清偿的合意,为任意行为。而代为清偿无须有此种合意,且既有任意行为又有法定行为。
第二,代理清偿中给付的提出视为债务人自己提出,而且必须有清偿的效力直接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而代为清偿中给付的提出,仅对债权人而言,可视为债务人自己提出,且代为清偿的效力也有特殊之处。
第三,在代理清偿场合,合同一般都因清偿而绝对地消灭。而在代为清偿情形下,合同关系仅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相对地消灭。
第四,在代理清偿场合,代理人可能的利益损失依代理协议处理。在代为清偿场合,第三人的利益补偿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代为清偿与代理清偿不同,后者一般是建立在一定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下,但是代为清偿其实很多时候都没有明确的一个约定,往往是代为清偿人出于一定的原因,而需要为债务人清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代为清偿债务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可能认为清偿行为无效。


如果您有关于“债权债务”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和胡叶凤律师一对一在线交流。也可关注我们的头条号律师365,私信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可由第三人代还吗?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