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坝论坛 发表于 2012-2-11 11:00:45

芜湖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直面焦点释疑解惑

       芜湖日报讯(记者 邬杨 实习生 吴傲)近日,市政府出台楼市新政。2月10日上午,副市长洪建平和市住建委负责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媒体关注的部分焦点问题作了现场答复。
  关注一:去年芜湖房价涨幅回落较明显,此番出台《意见》,能否理解为芜湖市政府的救市行为?
  答:这不是救市行为。首先,近年来芜湖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依旧保持健康、平稳。2011年,芜湖房地产投资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4.2%,高于全省9.18个百分点,房屋施工面积2727.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42%,高于全省9.17个百分点,房屋新开工面积1075.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4%,高于全省23.86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389.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27%,高于全省21.84个百分点。通过科学调控,芜湖房价当年涨幅控制在9.6%,实现了合理回归。
  其次,限价、限贷和限购是去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主要手段,芜湖不是限购城市,在限价和限贷方面,芜湖一直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此番出台的《意见》也是如此。《意见》中的一些优惠政策只是针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刚需人群、实用和专业人才,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引导合理住房需求和鼓励人才在芜就业创业。
关注二:《意见》出台是否会导致芜湖房价大幅上涨?
  答:《意见》第一部分即明确提出2012年房价控制目标,并延续2011年制定并取得实效的商品住房价格审核备案制度等调控手段,对涨幅过大的项目今年将实行约谈等新举措,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即购房者购买了该房产即便符合条件,也无法获得补助、补贴。通过以上多项举措,使房价处于受控状态。
  关注三:相对利好政策的出台,是否会引起投资投机性炒房?
  答:不会。在《意见》中受惠的群体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刚需人群、实用和专业人才,而不是所有购房者,可以说,本次补助和补贴真正补到了国家要求保障的人群和芜湖城市发展所急需的人群。此外,根据《意见》,如果已享受往年度及《意见》相关财政补助政策的普通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3年内若转让,将退回已享受的财政契税补助和购房补贴。考虑到预售等因素,实际从购房之日起须5年方能转让。这么长的周期内,一般投资投机性炒房者将很难从中获利。
  关注四:《意见》时限有多长?
  答: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关注五:分配保障性住房时如何做到公平和公正?
  答:具体有四方面措施,一是对社会公布在芜湖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即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不足800元,经过摇号、公示后再进行分配,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评议;二是“三审两公示”制度,申请对象须经所在街道、县区、市住房保障中心三级审核,并在所在街道和全市进行两次公示;三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的信息比对制度,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被要求承诺接受财产调查,市住建委会同工商、公安、税务、民政、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其家庭和个人信息进行比对,看其申报情况是否符合实际;四是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分配以后进行跟踪回访,一旦发现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随时要求其退出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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