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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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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1-30 18: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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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正处于扩散阶段,且由于我市在外务工返乡人员数量众多,截止1月29日,自湖北省返乡人员6967人(包括4440名自武汉市返乡人员),分布在全市各地,点多面广量大,导致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歼灭战,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保护易感人群,现通告如下:

一、各村(社区)要在各出入口科学设置卡点,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非本村(社区)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本村人员非必要一律不得外出。

二、禁止村民走亲访友、串门聊天、聚餐聚集,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责令其参与疫情防控宣传、值班值守,并视情在媒体通报曝光。

三、对所有湖北省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居家医学隔离观察,并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12条规定。

四、对所有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严格落实镇、村(社区)包保责任制,实行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片,将责任落实到人。

五、在与疑似、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人员出入。

六、各自然村和城镇小区要组织巡逻队,实行不间断巡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人员,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的镇、村(社区)干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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